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吉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校发[2017]222号)要求,现针对我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制定我院推荐工作的实施方案。一、推荐原则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注重学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选拔。选拔录取工作中,既要重视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又要重视考察业务水平;其中,对业务标准的考核,要以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为基础,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避免简单地按分数排队。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排名无先后)
组 长:孙连坤
副组长:李 一 李洪岩
成 员:王 放 曹国丽 刘海岩 赵 华 王丽颖 全成实
(二)学院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如下:(排名无先后)
组 长:郑 爽
成 员:王艳玲 苏 静 孙 巍 李久玲(学生代表)
三、推荐条件
推免生须符合推免遴选基本条件且达到推免生成绩排名要求。
(一)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委托培养的学生)。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不含处分解除的情况)。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5.完成并通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其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和学院指定的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3。
6.外语条件要求:
(1)校内外语1~4级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
(2)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在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同等条件下,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含雅思托福等考试)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推免生成绩排名
1.推免生成绩排名是指截止至第三学年(五年制为第四学年)结束,学生应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及学院指定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参与排名的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补考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军事训练、体育课不计入成绩排名。
学院按课程成绩占90%、科研创新活动和专业能力等占10%计算综合排名。
2.排名要求:
参加常规推荐的学生推免生成绩名次列专业前1/4之内;身体有残疾、但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对推免成绩的要求可放宽到专业前1/3之内;参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免生特别推荐的学生推免成绩要求达到专业前2/5之内;国家基地班推免生成绩要求达到专业的前1/2之内;其它特殊类型试验班推免生成绩按照学校有关教学改革试验班的相关规定执行。支教推荐及补偿政策等项目的推免成绩要求,按学校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3.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获得一定的学术、科技等成果的学生,经三名以上本校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所在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外语成绩等条件限制,具体选拔标准见学校公布的创新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选拔要求。
4.我校所有应届毕业学生都需参加排名,上述成绩名次范围内如有不能被推荐的情况(如: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未被解除)的学生,剔除后,学院不得将后面的学生递补进推荐范围。
5.截至推荐免试成绩考核排名开始,学生参加校际交流,并经学分认定,其所获的推免成绩不少于培养方案和学院要求的推免成绩总学分的95%,可以认定为达到要求,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6.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在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前提下,可获得推免生的面试答辩资格。
四、选拔推荐工作程序
按要求,我院的推荐工作于即日起启动至9月25日全部结束。详见下表:
推荐2018年应届毕业生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进程表
工作内容和要求
| 负责单位
| 完成期限
|
制定并公布推免生工作细则、方案。
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 学院推免领导小组
| 9月9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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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常规推荐条件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名,学院组织选拔、考核,确定参加面试的120%人选
| 学院推免领导小组
| 9月1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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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常规推荐学生参加面试,确定最终推免人选名单,上报教务处名单,同时学院进行人选公示。
| 学院推免领导小组
| 9月16日前
|
符合创新推荐、支教的学生经学院审核将材料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 学生所在学院
| 9月16日前
|
组织创新、支教人选资格审核,面试选拔,确定最终推免人选名单,上报教务处名单,并进行公示。
| 相关部门
| 9月18日前
|
教务处将推免全部名单按格式报招生办,由其上传至“全国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由主管部门审核信息。
| 学院、接收学院推免领导小组
|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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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工作全部结束
|
| 9月25日
|
五、其它
1、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学院应与之签订不允许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等协议,学校相关部门不允许为其出具相关材料或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出现推免生放弃资格情况,学校将酌情等额扣除学生所在学院后续年份的推免生指标。
2、各学院在毕业前对获准被推荐推免生进行最后的审核,凡出现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不能按期毕业或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毕业前仍未解除处分情况的,学校将自动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
3、本方案未详尽之处,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教务办公室负责学院推免生的推荐工作,联系人:申耀楠,联系电话:85619182,电子邮箱:jcjwb@jlu.edu.cn,办公地点在新民校区体育馆5楼(体育馆义和路北门——新民校区第三教学楼西侧小白门上楼)。
5、学院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8561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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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0日